本项目经校务会审批通过,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现进行公告,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报名参加比选。
一、比选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二、项目名称: 初中生综合素养提升课程体系建设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本项目为学校定制开发初中生综合素养提升课程体系,旨在提升学生人文素养、思维能力、语言素养、探究能力。服务商需提供课程定制开发、教学实施指导、评价体系构建、专家审校、试用反馈迭代等全套服务,经修订完善形成学校特色课程。
面向对象:初中各年级任课教师。
项目周期: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11月30日。
投标单位需具备同类学校校本课程开发相关项目实施经验,有项目式学习、实践探究类课程开发成功案例;熟悉初中学生的学习特点与发展需求;具备稳定课程研发团队与专家资源渠道,能够保障课程多维度同步开发。
课程框架与总体方案:输出完整项目实施方案1套,包含项目背景,人文素养、思维能力、语言素养、探究能力4套课程的设计框架及课程体系设计,开发实施周期计划,评价体系总体方案;明确各课程模块、课程目标、实施路径。
课程模块开发:
人文素养:文本深度探究、文化主题实践、写作能力训练等维度,不少于10个单元的教学设计;
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训练、数理思维实践、综合问题解决等维度,不少于10个单元的教学设计;
语言素养:交际任务实践、跨文化探究、表达思维训练等维度,不少于10个单元的教学设计;
探究能力:生活现象探究、实验设计实践、工程问题解决等维度,不少于10个单元的教学设计;
配套教学资源产出:为课程配套开发教案、任务单、学生活动材料。
专家服务:每套课程邀请不少于1名正高级课程专家或教研员,对课程内容进行审校及教学指导。
配套服务:交付完成后提供3个月跟踪服务,针对教师课程使用问题提供技术、教学答疑。
四、项目预算金额: 60万元
五、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教育咨询、培训等相关内容;
六、报名、踏勘: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日-2026年9月11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需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以下三项: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④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⑤参选单位近三年(至比选日)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重大责任事故承诺书(格式自拟);⑥资质文件(如本公告资质要求处有明确要求,则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参加报名时参选单位需填写《比选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并携带六.2条中列示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4.踏勘:参选单位自行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老师,010-81939838;
七、响应文件编制、装订及密封
1.响应文件封面(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及日期(参加比选会当天日期)并加盖公章)。
2.响应报价(人民币:元;加盖公章)。
3.技术部分:①项目实施团队配置;②项目方案;③项目进度、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4)。
4.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③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以下三项: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④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⑤参选单位近三年(至比选日)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重大责任事故承诺书(格式自拟);⑥资质文件(如本公告资质要求处有明确要求,则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5.附相关业绩明细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或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
6. 参选单位按“1至5” 编制顺序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7.响应文件需提供一正三副,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
8.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正、副本装入文件袋并用封条密封,在封条与文件袋接缝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A4”纸打印比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联系电话及日期等信息并粘贴在密封袋上。
八、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15日上午8:30-9:00;
2.比选时间:2026年9月15日上午9:30;
3.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九、比选评选
1.学校成立比选小组;
2.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比选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通过资格核查且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候选人。具体详见《比选评分表》(附件3);
3.学校将在确定比选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十、比选纪律
出现下列情况参选单位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
1.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2.参选单位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选;
3.其他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一、其它
凡对本次比选事宜提出询问的,请以邮件或电话的的形式与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联系: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81939838
邮箱地址:369939437@qq.com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2026年9月9日
